1、为船东和其他有关方提供处理海损事故的意见;
2、协助船东向货方等关系方收取共同海损担保;
3、协助船东准备和收集理算所需的各种文件和费用帐单;
4、按照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规定,根据《北京理算规则》或《约克-安特卫普规则》编制共同海损理算书,并协助船东向货方等有关方收取共同海损分摊金额;
5、与我处在国外的通讯代理就合同中规定不同的理算地而发生争议,合作处理海损事故,并就案件联合编制共同海损理算书,同时协助船东向货方等有关方收取共同海损分摊金额;
6、根据保险单中的有关条款编制单独海损理算书,供船东与其保险人结算,解决赔偿事宜;
7、协助有关方审核非由海损理算处编制的海损理算书;
8、协助有关方准备索赔清单、有关文件和帐单;
9、协助有关部门和有关方审核其他方的索赔文件和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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