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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秘鲁自贸协议》优惠原产地证成为企业开启秘鲁市场的金钥匙

发布处室:法律部 信息来源:宁波市贸促会 发布日期:2010-03-01 点击数: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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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贸促会于2010年3月1日起签发《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项下优惠原产地证书。中国与秘鲁两国于2009年4月28日在北京签署《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并于2010年3月1日起全面实施该协议,这是中国与拉美国家签署的首个一揽子自贸协定。中秘自贸协定覆盖领域广、开放水平高。协定生效后,双方将根据各自承诺相互降低货物贸易关税、开放服务贸易市场、保护及促进双向投资,并在海关等领域加强交流与合作。这些措施将极大地便利两国经贸往来,为企业发展带来更多实惠。协定的实施还将为两国共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近年来,中秘两国经贸关系发展迅速。目前,中国是秘鲁第二大贸易伙伴,秘鲁是中国在拉美第七大贸易伙伴。中秘互补性强的贸易结构和潜力巨大的市场容量,为双方加强今后的贸易往来提供了广阔的商机。在货物贸易方面,中秘双方将对各自90%以上的产品分阶段实施零关税。《协定》实施后,我国的轻工、电子、家电、机械、汽车、化工、蔬菜、水果等产品都将从中获益,因此,我市外贸企业应充分利用中国—秘鲁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规则,积极申办中国—秘鲁优惠原产地证书,从而享受实实在在的关税减免政策,降低交易成本, 强化产品价格优势,提升产品在秘鲁市场的竞争力,主动抓住机遇,谋求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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