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中旬以来,我国出现大范围罕见的雨雪冰冻灾害,造成湖南、广东、安徽、贵州、浙江等省区交通阻碍,货物运输严重受阻,影响了众多外贸企业不能按合同如期交货。为了减轻外贸企业相应的法律责任,减少企业的损失,市贸促会法律部将为因雪灾造成违约的受损外贸企业出具“与雪灾相关的事实性证明”和“与雪灾相关的不可抗力证明”。
以上市贸促会出具的国际商事证明文件,可以作为我市外贸企业减免因雪灾不能履约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的有效法律证据。
宁波市贸促会
200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