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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贸促会领事认证信息
发布处室: 信息来源:ccpitnb 发布日期:2006-07-31 点击数: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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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巴基斯坦驻华大使馆通知:自即日起,对中方商业文书,如其中出现交易金额、报价等内容,该馆不予认证。另,该馆重申不受理商业发票的认证。
二、比利时驻华大使馆通知:自即日起所有大学、大专学历证书送该馆申办认证前需经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广场B座1820室,电话:010-82379480
三、秘鲁驻华大使馆通知:自即日起,送往该馆申办认证的产地证需附上相对应的商业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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