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7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中国的香豆素作出反倾销终裁:采用最低限价措施,如果涉案产品的到岸价低于最低限价,则反倾销税为两者之间的差额,反之则不予征收,最低限价见下表。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932.21。
2009年7月,印度对原产于中国的香豆素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印度对华香豆素作出的反倾销终裁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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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产国 |
出口国 |
生产商 |
出口商 |
最低限价 (美元/千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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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
中国 |
瀛洋(沧州)香精香料集团 |
瀛洋(沧州)香精香料集团 |
1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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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企业外的其他中国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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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
除中国外的任何国家(地区) |
任何 |
任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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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中国外的任何国家(地区) |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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