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贸促会经贸预警信息快报2025年第14期
(一)企业走出去风险预警
1、印欧纺织品零关税落地!
印度与欧盟历经近二十年谈判,正式敲定被誉为 “所有协定之母” 的自由贸易协定。这份覆盖 20 亿人口的超级自贸协议,以纺织品零关税为核心突破口,让印度纺织业获得进军欧洲市场的“绿色通道”。
协定中最具颠覆性的条款,直指纺织品贸易。根据约定,欧盟将在七年内逐步取消或降低对 99.5% 印度输欧商品的关税,其中出口额超 300 亿美元的印度劳动密集型产品将直接实现零关税,纺织服装、鞋类、珠宝等行业成为明确的核心受益方。这意味着,长期以来困扰印度纺织品出口的 4% 至 26% 不等的欧盟关税壁垒,将彻底成为历史。
作为回应,印度也将对欧盟近 97% 的商品降低或取消关税,涵盖汽车、工业品及葡萄酒、巧克力等消费品,预计欧盟每年可节省高达 40 亿欧元关税成本。但对全球纺织业而言,真正的格局冲击,来自印度纺织品凭借零关税优势,正式跻身欧洲市场的核心竞争序列。
印欧自贸协定的落地,对中国纺织业而言,意味着长期稳固的欧洲市场份额将面临直接冲击。数据显示,欧洲一直是中国纺织品出口的核心市场之一,尽管 2025 年受特朗普加征关税影响,中国对美纺织品出口大幅下滑,但对欧洲和日本市场仍保持正增长,欧洲市场已成为支撑中国纺织业出口的 “重要支柱”。
然而,随着印欧零关税政策的逐步落地,这一格局将被彻底打破。印度纺织业凭借更低的劳动力成本、零关税优惠,将在中低端纺织品领域与中国产品展开直接竞争。更严峻的是,中国纺织业正面临 “双向围堵” 的困境:美国市场因关税壁垒持续萎缩,欧洲市场又遭遇印度的零关税冲击,千亿出口市场的生存空间被不断挤压。不仅如此,这种 “区域贸易保护 + 关税优惠” 的组合拳,还可能引发连锁反应,导致孟加拉国、越南等其他纺织出口国纷纷寻求区域贸易协定,进一步分流中国的市场份额,加速全球纺织贸易格局的重组。
2、中国运德集装箱被查扣,828万假冒奢侈品遭截
近日,德国海关发布一则涉嫌假冒商品进口的查扣通报,涉及到来自中国的海运集装箱。当地时间1月28日,德国施特拉尔松德海关工作人员,在一批运抵当地的中国集装箱中,查获大量仿冒知名奢侈品牌的假冒产品,涵盖香水、鞋类、手提包等品类,初步估算价值约10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高达828万元。
事实上,这批集装箱早在2025年9月2日就已抵达德国,落地后便被海关纳入重点检查范围。当工作人员开启集装箱时,一股浓烈异味瞬间扑面而来,更令人警惕的是,箱内实际货物数量远超申报数额,其中不乏明显侵犯知名品牌商标权的商品。经详细清点,确认包含21500瓶仿牌香水、564双仿牌鞋履以及240个仿牌手提包。
据德国海关进一步调查核实,这批涉假集装箱通过海运方式从中国启运,最终抵达德国汉堡港。卸载后,货物被转运至卡车上,一路运往德国西波美拉尼亚地区,在行至德波边境的波梅伦时,被当地海关工作人员拦截检查,运输流程随即终止。
(二)经贸预警信息提示
1、美国ITC发布对应用无线通信技术的车载电脑系统、车队管理和基于视频的安全系统、设备及其组件的337部分终裁
2026年2月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应用无线通信技术的车载电脑系统、车队管理和基于视频的安全系统、设备及其组件(调查编码:337-TA-1393)作出337部分终裁:通过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5年9月22日作出的最终初裁(FID)进行部分复审,确认不存在侵权,并终止本案调查。
2、外国企业对特定汽车零部件、组件及下游车辆提起337调查申请
2026年2月5日,美国General Motors LLC、美国GM Global Technology Operations LLC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及销售的特定汽车零部件、组件及下游车辆违反了美国337条款。
3、澳大利亚决定延期发布对华货运铁路车轮双反基本事实报告和终裁
2026年2月3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6/020号公告称,延期发布对进口自中国的货运铁路车轮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基本事实报告和终裁。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预计将不晚于2026年5月29日完成本案调查的基本事实报告,不晚于2026年8月14日向澳大利亚工业、创新和科学部长提交终裁报告。
4、澳大利亚对华吊顶钢框架构件作出双反终裁
2026年2月3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6/008号和2026/009号公告称,澳大利亚工业、创新和科学部长通过了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的吊顶钢框架构件作出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建议,决定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其中,不合作、非合作以及其他出口商的反倾销税率均为10.0%,非合作以及其他出口商的反补贴税率均为4.5%。同时,澳大利亚工业、创新和科学部长决定以“无损害价格”方式实施本案双反措施。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7216.61.00.57、7216.69.00.58、7216.91.00.59、7308.90.00.52、7308.90.00.53、7308.90.00.55和7308.90.00.56。
5、美国对皱纹纸发起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6年2月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皱纹纸(Crepe Paper)发起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上述涉案产品发起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6年3月4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6年4月13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6、美国对手动搬运车及其零件发起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6年2月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手动搬运车及其零件发起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上述涉案产品发起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6年3月4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6年4月13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7、美国对蘑菇罐头发起第五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6年2月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智利、印度、印度尼西亚和中国的蘑菇罐头发起第五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上述涉案产品发起第五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6年3月4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6年4月13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8、美国对立式发动机及其零部件发起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调查
2026年2月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排量为225~999cc立式发动机及其零部件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上述涉案产品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6年3月4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6年4月13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9、美国对缓蚀剂发起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调查
2026年2月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缓蚀剂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上述涉案产品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6年3月4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6年4月13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10、美国对二氟甲烷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6年2月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二氟甲烷(Difluoromethane(R-32))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上述涉案产品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6年3月4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6年4月13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来源:新华网、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参考消息网、宁波市服装协会、宁波市纺织行业协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