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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贸促会经贸预警信息快报2025年第67期
发布日期:2025-08-01   访问次数:

(一)经贸预警信息提示

1、澳大利亚发布对涉华精密钢管双反措施即将到期公告

2025年7月28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5/052号公告称,进口自中国和韩国的精密钢管的反倾销措施以及进口自中国精密钢管的反补贴措施将于2026年9月28日到期。利益相关方应于2025年9月26日前提交日落复审调查申请,若在上述期限之前未收到申请,对涉案产品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将于到期后终止。

2、欧盟对涉华环氧树脂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5年7月2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泰国2国及中国台湾地区的环氧树脂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裁定江苏三木集团有限公司(Jiangsu Sanmu Group Co., Ltd.)反倾销税为17.3%,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Sinochem Group):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Jiangsu Ruiheng New Material Technology Co., Ltd.)、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Nantong Xingchen Synthetic Material Co., Ltd.)、江苏扬农锦湖化工有限公司(Jiangsu Kumho Yangnong Chemical Co., Ltd.)反倾销税均为33.0%,其他合作企业(详见原文附件)反倾销税为23.0%、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反倾销税为33.0%;泰国生产商/出口商反倾销税为29.9%;中国台湾地区生产商/出口商反倾销税为10.8%—11.0%。同时,终止对原产于韩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 2910 90 00、ex 3824 99 92、ex 3824 99 93和ex 3907 30 00(TARIC编码为2910 90 00 05、3824 99 92 96、3824 99 93 10、3907 30 00 05、3907 30 00 20和3907 30 00 8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措施自公告发布次日起生效。

3、巴西对华无缝碳钢管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5年7月28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5年第773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外径尺寸大于等于5英寸(141.3毫米)且小于等于14英寸(355.6毫米)的无缝碳钢管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778.99-835.47美元/吨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征税详情见附表。涉案产品用于石油和天然气管道,涉及南共市税号7304.19.00项下的产品。本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4、巴西对华邻苯二甲酸酐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5年7月28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5年第763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邻苯二甲酸酐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62.65—773.79美元/吨。该措施不适用于1公斤以下包装的邻苯二甲酸酐。涉及南共市税号2917.35.00项下的产品。本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5、欧盟对华有机涂层板作出第二次双反日落复审终

2025年7月2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有机涂层板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终裁: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涉案产品的倾销及补贴对欧盟产业的损害会继续或再度发生,因此决定继续维持对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中国涉案企业反倾销税率为0—26.1%、反补贴税率为13.7%—44.7%,具体税率详见下表。涉案产品的欧盟CN编码为ex 7210 70 80、ex 7212 40 80、ex 7225 99 00、ex 7226 99 70(TARIC 编码为7210 70 8011、7210 70 8091、7212 40 80 01、7212 40 80 21、7212 40 80 91、7225 99 00 11、7225 99 00 91、7226 99 70 11和7226 99 70 91)。本次日落复审倾销和损害调查期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产业损害分析期为2020年1月1日至倾销和损害调查期结束。措施自公告发布次日起生效。

6、美国ITC发布对用于计算机电子元件的液体冷却器及其零部件、用于控制该液体冷却器的装置以及包含该液体冷却器在内的产品的337部分终裁

2025年7月2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用于计算机电子元件的液体冷却器及其零部件、用于控制该液体冷却器的装置以及包含该液体冷却器在内的产品(调查编码:337-TA-1394)作出337部分终裁:通过复审和新增发现确认,本案存在侵权,并对经由本案所有列名被告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涉案产品发布有限排除令,对列名被告美国SilverStone Technology, Inc. of Chino, CA发布禁止令,本案调查终止。

7、外国企业对特定车用儿童安全座椅提起337调查申请

2025年7月24日,瑞士Wonderland Switzerland AG、美国Iron Mountains, LLC, 荷兰Nuna International B.V.、荷兰Nuna Baby Essentials, Inc.、美国Joie International Co., Ltd.、美国Joie Children’s Products, Inc.、美国Graco Children’s Products Inc.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及销售的特定车用儿童安全座椅(Certain Child Car Seats)违反了美国337条款。

(二)企业走出去风险预警

1、美国宣布将对进口铜产品征收50%关税 纽交所期铜暴跌20%

根据美国白宫网站当地时间7月30日发布的事实清单,美国总统特朗普当天签署公告,从8月1日起将对进口的铜半成品和铜含量高的衍生品统一征收50%的关税。7月30日当天,纽约商品交易所的铜期货价格一天内暴跌20%。

美媒分析称,这一决定是美国政府给铜市带来的最新一次重大冲击。今年年初,当美国总统特朗普首次提及可能征收关税时,导致美国铜价大幅上涨,并引发了各方争相将铜运往美国以避开关税的热潮。7月早些时候,特朗普宣布征收的关税将为50%,这一数字是市场预期的两倍,使得铜价创下了历史新高。

美国银行大宗商品策略师迈克尔·威德默:我认为特朗普政府的做法非常直接,他实际上是从大量消费者,和众多制造商的口袋里掏钱,试图把这些钱放进生产商的口袋里。这么做,我认为目的是开始重建美国的供应链。

彭博社指出,特朗普政府虽然努力推动重振美国制造业,但征收高额铜关税将给自身制造业带来沉重的打击,因为美国工厂购买的近一半铜依赖海外供应商。美国政府相关数据显示,智利、加拿大和墨西哥是2024年美国精炼铜、铜合金和铜产品的最大供应商。

美媒记者:对铜征收关税影响美消费品价格铜可广泛应用于数据中心、汽车、能源等行业。分析指出,征收50%的关税将不可避免地对冰箱、汽车和空调等消费品的成本产生连锁反应。

美国市场观察网站记者莱拉·迈丹:要确切估量影响会有多大非常难,但我们知道影响范围会很广。而且,这项铜关税是在已经对钢铝征收关税的基础上增加的,而钢铝已经大量用于很多同类产品中,具体来说就是电动汽车,电池等等,所有这些加在一起带来的影响。我认为美国消费者明白,其中一部分成本终将由他们来承担。

2、凌晨反转,特朗普再苦等38天降息也没戏

和预期一致,美联储于8月1日凌晨公布最新利率决议,顶着特朗普日益加大的降息施压,连续第五次将基准利率锚定在4.25%-4.50%区间。

此次决议不仅外部压力空前,内部更爆出30年来罕见分歧——理事鲍曼与沃勒双双投下反对票,主张立即降息25个基点。据彭博统计,这是自1993年以来首次有两位理事同时对主席持不同意见,不知道是否受政治因素影响,美联储开始内斗。

本次会议最大的反转在于新闻发布会,美联储主席鲍威尔整体表态偏向鹰派,并未为9月降息做任何铺垫或指引。

就在决议公布前20分钟,特朗普又公开发难:“鲍威尔今天恐怕不会降息了——但我得到消息,美联储将在9月降息,鲍威尔太晚了”。

鲍威尔的发言没给特朗普9月降息的希望,发布会后市场对降息押注降温,利率期货走势显示,9月17日(距今38天)会议的降息可能性从美联储决议前的60%左右降至40%左右。

市场对本次会议感到失望,美股盘中转跌,美债收益率和美元大涨,黄金跳水。

3、欧盟修订第三国进口货物远程销售有关规定

2025年7月25日,据欧盟官方公报消息,7月18日,欧盟理事会通过指令(EU)2025/1539,对指令2006/112/EC进行修订,涉及与促进进口货物远程销售的纳税人相关的增值税规则,以及关于从第三地区或第三国进口货物远程销售的特殊方案的适用,以及进口增值税申报和支付的特殊安排。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1)第201条修订了进口货物增值税缴纳规定;向第三地区或第三国进口货物并进行远程销售的供应商,如果该货物符合第XII标题第6章第4节规定的特殊方案的条件,则该供应商应为进口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2)成员国应于2028年6月30日前通过并公布为遵守本指令所需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他们应立即将此情况通知委员会。他们应自2028年7月1日起适用这些措施。当成员国采取这些措施时,这些措施应包含对本指令的引用,或在官方公布时附上此类引用。引用方法由成员国确定。成员国应将根据本指令涵盖领域制定的国家法律主要措施的文本通知委员会;

3)该指令自其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之日起第20日生效。该指令适用于成员国。

信息来源:新华网、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央视新闻、宁波市纺织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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