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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贸促会经贸预警信息快报2025年第94期

发布日期:2025-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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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贸预警信息提示

1、澳大利亚对华货运铁路车轮发起双反调查

2025年10月23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5/110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货运铁路车轮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涉案产品为锻造和轧制高碳钢制成的铁路车轮,外径为27.5英寸至37.5英寸(699毫米至953毫米),无论是否含合金。本案的调查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8607.19.00.20。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预计将不晚于2026年2月10日完成本案调查的基本事实报告,不晚于2026年3月27日向澳大利亚工业与科学部长提交终裁报告。

2、欧盟对华柑橘类水果罐头发起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5年10月2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FENAVAL于2025年7月21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自中国的柑橘类水果罐头(Prepared or Preserved Citrus Fruits)发起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的倾销和对欧盟国内产业构成的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2008 30 55、2008 30 75和ex 2008 30 90(TARIC编码为2008 30 90 61、2008 30 90 63、2008 30 90 65、2008 30 90 67和2008 30 90 69)。本次日落复审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0月1日~2025年9月30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

3、阿联酋对华重型钢启动反倾销调查

2025年10月10日,阿联酋外贸部发布2025年第45号公告称,应阿联酋生产商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重型钢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为铁或非合金型钢,除了热轧、热拔或热挤压外,未经进一步加工,截面高度不低于80毫米的U型、I型、H型,以及除不锈钢外的合金角钢。涉案产品的阿联酋税号为721631、721632、721633和72287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

4、欧盟对华钢制履带板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5年10月20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钢制履带板(Steel Track Shoes)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裁定欧盟CN编码8426、8429或8430项下的无论是否附有橡胶垫,无论是否组装在履带链上,最大长度为3000毫米,机器上使用的钢制履带板以及编码8428项下的传送带反倾销税为62.5%。涉案产品欧盟CN编码为8431 39 00、ex 8431 49 20和ex 8431 49 80(TARIC编码为8431 39 00 21、8431 39 00 25、8431 39 00 26、8431 39 00 29、8431 49 20 11、8431 49 20 15、8431 49 20 16、8431 49 20 19、8431 49 80 11、8431 49 80 15、8431 49 80 16和8431 49 80 19)。长度超过380毫米、高度超过140毫米、重量超过118公斤且无任何形状的尺寸为1毫米或以上的钢制履带板不包括在征税范围内,此类产品欧盟CN编码为ex 8431 39 00、ex 8431 49 20和ex8431 49 80(TARIC编码为8431 39 000 15、8431 39 0027、8431 49 200 05、8431 49 20 20、8431 4980 05和8431 49 80 2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5、欧亚经济联盟延长对涉华铝带反倾销措施有效期

2025年10月17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2025/453/AD28R2号公告称,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2025年10月14日第95号决议,决定将原产于中国和阿塞拜疆铝带反倾销税的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6月29日(含),其中,中国涉案产品税率为13.14%,阿塞拜疆税率为16.18%。

6、越南对涉华聚酯长丝纱线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5年10月16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3013⁄QD-BCT号公告称,应越南生产商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的聚酯长丝纱线启动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越南税号为5402.33.10、5402.33.90、5402.46.10、5402.46.90、5402.47.10和5402.47.90。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7、韩国对华丙烯酸丁酯启动反倾销调查

2025年9月29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称(案件调查号23-2025-8),应韩国生产商주식회사 엘지화학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丙烯酸丁酯(Butyl Acrylate)启动反倾销调查。预计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涉案产品的韩国税号为2916.12.3000。除另行延期(最长两个月)外,预计初裁将于三个月内作出。

8、韩国对涉华工业机器人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5年9月25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发布第2025-26号公告称(案件调查号23-2025-2),对原产于中国和日本的工业机器人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建议韩国企划财政部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生产商库卡机器人(广东)有限公司(Kuka Robotics Guangdong Co., Ltd.)和关联企业及其出口商税率为21.17%、上海ABB工程有限公司(ABB Engineering Shanghai Ltd.)和关联企业及其出口商税率为43.60%、Kawasaki Heavy Industries, Ltd.和关联企业及其出口商税率为27.76%、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为43.60%,日本生产商Fanuc Corporation和关联企业及其出口商税率为26.63%、Yaskawa Electric Corporation和关联企业及其出口商及日本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税率均为35.26%。涉案产品为立式多关节(四轴及以上)工业机器人,涉及韩国税号8479.50.9000、8515.21.1010、8515.21.2010、8515.21.3010、8515.21.9010、8515.31.1010、8515.31.9010项下的产品。

9、韩国对华连二亚硫酸钠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5年9月25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发布第2025-24号公告称(案件调查号23-2024-9),对原产于中国的连二亚硫酸钠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韩国企划财政部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其中,烟台市金河保险粉厂有限公司(Jinhe Sodium Hydrosulfite Factory Co., Ltd.)及其关联企业烟台金海化工有限公司(Yantai Jinhai Chemicals Co., Ltd.)税率为12.87%、茂名市广地化工有限公司(Guangdi Maoming Chemical Co., Ltd.)和关联企业及其出口商及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均为33.97%。措施实施以韩国企划财政部的征税公告为准。涉案产品的韩国税号为2831.10.1000。

(二)企业走出去风险预警

1、全面征收19%增值税!又一国取消跨境小包免税政策

智利政府宣布,从10月25日起将取消41美元以下跨境小包免征增值税政策,实行增值税全覆盖,0-500美元跨境直发订单需预缴19%进口增值税,由跨境电商平台在消费者下单时直接代收代缴。新规覆盖所有平台,旨在打击逃税、平衡跨境电商与本地零售竞争。

2025年全球范围内跨境税收政策收紧浪潮席卷而来,欧美、泰国、越南、马来西亚、墨西哥、巴西等国家纷纷取消跨境电商免税政策,这股风潮正从欧美成熟市场向东南亚、拉美等新兴赛道蔓延。

据悉,这次税改与近年来智利跨境包裹的爆发式增长直接相关。数据显示,智利进口的国际直发包裹从2020的每年50万件飙升至2023年的2000万件,短短三年增长40倍。大量商品借助小额包裹免税政策涌入智利,其中,74%的包裹申报金额低于41美元,59%通过跨境电商平台成交。

2、日本、韩国再生塑料新规落地倒计时

全球对塑料可持续性的关注正在推动各国法规不断演进。近日,亚洲两大主要经济体——韩国与日本相继发布了针对再生塑料的重要法规更新。

韩国:强制性要求,明确rPET回收目标和认证要求

韩国环境部(Ministry of Environment)于2025年9月16日宣布,将修订《资源回收法案执行令》中对PET饮料瓶中的再生料含量提出强制性要求,并于2026年初起正式实施。法案为再生塑料的使用设定了清晰的阶段性目标

这一模式为rPET在食品包装中的安全应用提供了强有力的法规支撑,同时也对企业的供应链管理和质量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日本:激励性认证,聚焦易回收设计

与韩国的强制性规定不同,日本经济产业省(Ministry of Economy, Trade and Industry)在2025年7月24日发布了基于《塑料资源回收促进法》的设计认证标准,采取的是一种以激励为主的自愿性认证体系。

根据该标准,从2026年1月24日起,对于无色PET饮料瓶,满足以下核心要求即可申请认证:

再生料含量:rPET含量至少达到15%。

回收友好设计:瓶身必须完全由PET制成,瓶盖和标签不含PVC,并且标签易于在回收过程中剥离。

获得认证的产品将被纳入日本《绿色采购法》的优先采购清单,从而在政府采购中获得竞争优势。

日本的策略充分体现了“为回收而设计(Design for Recycling)”的先进理念。通过从产品设计的源头入手,最大化材料的回收价值,从而有效提升回收效率和rPET的纯度。

信息来源:新华网、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参考消息网宁波市纺织行业协会、宁波市塑料行业协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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