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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公开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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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第十六条工作要求,应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予以公示。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公示如下:   

2023年,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宁波市委员会(包含会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宁波调解中心”)根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有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没有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部门机关纪委反映。

联系人:关志文,联系电话:89386978。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宁波市委员会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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