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宁波市委员会2024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宁波市委员会是中共宁波市委领导的群团组织和宁波市人民政府联系的贸易投资促进机构。按照《宁波市贸促会深化改革方案》,主要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开展对国际贸易投资形势和政策环境的研究,开展国际贸易投资信息综合服务;
2.配合做好国家对外经贸合作重大举措,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中国贸促会交办的重大国际经贸活动;
3.宣介我市产业投资政策和营商环境,在国内外举办投资洽谈活动,促进国际双向投资合作;
4.开展与国(境)外国际展览机构的合作,强化贸易促进工作,在国内外举办和组织参加展(博)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
5.收集编发国际经贸预警信息,指导企业应对国际经贸摩擦;开展涉外商事法律培训、咨询、调解、仲裁等工作;
6.组织全市贸促系统签发国际经贸相关单证册和证书;
7.建立与国际贸易促进机构、商协会及驻华代表机构的经贸合作交流机制,推进国际联络合作平台建设;
8.邀请和接待外国经贸和商协会代表团和工商界人士来访,组织我市经贸和商协会代表团及工商企业界人士出国访问交流和经贸考察;
9.推进全市贸促系统建设,承担各区县(市)、行业贸促机构的设立、管理和指导工作;
10.管理指导宁波国际商会工作;
11.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中国贸促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宁波市委员会部门预算只包含一家本级单位预算,因此所属单位预算不再另行公开。
本单位包含办公室、机关党委、国际联络部(投资促进部)、贸易促进部、法律事务部等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4年收支总预算3271.6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结转下年。
二、2024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4年收入预算3271.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71.40万元,占66.38%;其他收入580.00万元,占17.72%;上年结转收入520.29万元,占15.90%。
三、2024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4年支出预算3096.34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760.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62.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40.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32.39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094.3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91.26万元,项目支出1710.74万元。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171.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71.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835.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62.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40.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32.39万元。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71.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2343.41万元减少172.0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835.29万元,占84.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62.73万元,占7.49%;卫生健康支出(类)40.99万元,占1.88%;住房保障支出(类)132.39万元,占6.1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963.2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3.95万元,增长3.6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人数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872.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872.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支出列入“商贸事务”款级科目。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7.3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94万元,下降3.33%,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活动经费补助、提租补贴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90.2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60万元,下降5.84%,主要原因是:单位为在职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减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5.1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79万元,下降5.82%,主要原因是:单位为在职人员缴纳的职业年金减少。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0.88万元,与上年持平。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0.1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57万元,下降5.34%,主要原因是:单位为在职人员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减少。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31.3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56万元,增长1.99%,主要原因是: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增加。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1.02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9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94.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05.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38.27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7.45万元,其中一般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7.45万元,学术交流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机关人员的经贸合作交流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024年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6.97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国际招商、国际经贸合作外事接待及相关单位人员来访等支出。2024年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本部门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四)公务用车运行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3.85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保有车辆和派驻车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4年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八、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九、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本部门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5.0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4.56万元,增长7.6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9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96.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上年12月31日,本部门没有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
本部门2024年没有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对本部门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部门预算项目10个,项目支出预算资金1710.74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部门当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资金,包括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