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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宁波赛区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宁波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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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制定的《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宁波赛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大赛办法》)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宁波赛区(以下简称“创业大赛”)是科技部、财政部等部委共同举办的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地方赛之一,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共同主办,以推进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构建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赛事。创业大赛主要支持服务广大中小微企业围绕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和新业态开展创新创业,汇聚创新要素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发展。

  为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持续推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根据科技部关于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具体办赛要求和《宁波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甬科资〔2022〕36号)等有关政策文件精神,规范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宁波赛区赛事组织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大赛办法》主要内容

  (一)赛事组织

  根据每年科技部印发的创业大赛有关通知要求和我市实际,市科技局起草制定赛事活动方案,会同市财政局共同起草发布赛事通知,召开创业大赛启动会议。赛事流程一般包括发动企业参赛、形式审查、初赛、国赛训练营一期、半决赛、行业决赛、总决赛、推荐全国赛、国赛训练营二期和组织企业参加全国赛等环节。

  (二)参赛条件

  1.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

  2.企业参赛项目应为围绕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和新业态开展创新创业项目,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3.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4.企业为非上市独立法人企业,上一年度全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报名时须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相关证明)。

  5.往届全国总决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企业不得再次参赛。往届宁波赛区获奖企业不得以相同项目参加创业大赛。

  6.国家、省、市有关文件及科技部每年发布的赛事通知要求。

  (三)赛事支持

  1.创业大赛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及优秀企业若干名,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3万元及1万元奖励;对我市参赛企业在全国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和30万元奖励;获奖企业按“就高不重复”原则进行奖励。

  2.加大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对创业大赛获奖企业的投资支持,列入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重点投资项目库。

  3.建立创业大赛获奖企业数据库,对获奖企业在创业政策、创业融资、商业模式、市场开拓等方面给予配套政策支持,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甬江人才工程等计划项目。

  三、政策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

  解读人:王晓

  联系电话:0574-89187169

  相关原文链接:关于印发《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宁波赛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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