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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东欧国家联合商会第六次会议同期举办的分论坛会务服务合作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2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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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2021年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北京活动计划》,进一步促进与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提质升级,中国贸促会、浙江省人民政府拟于2021年6月8日在宁波主办“中国-中东欧国家联合商会第六次会议”。会议由宁波市人民政府、浙江省贸促会承办,主要议程包括开幕式和分论坛等内容。为确保会议高效务实举行,市贸促会现发布中国-中东欧国家联合商会第六次会议分论坛策划服务合作项目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国-中东欧国家联合商会第六次会议同期举办的分论坛会务服务合作项目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 21 万元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合作内容:

1、负责中国-中东欧国家联合商会第六次会议同期举办的分论坛活动(产业合作分论坛及中小企业合作分论坛)相关会场会务服务工作;

2、提供中外嘉宾实时线上线下交流服务;

3、根据主办方要求提供技术设施服务;

4、提供会议所需语种服务。

五、申报单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策划国际性会议服务工作和开展项目实施专业化服务的基础和经验;

3、具有组织开展与境外工商界线上对接交流的经验;

4、有完善的组织机构,有良好信誉、案例经验稳定的工作团队及较好的执行能力

六、项目申报

申报单位按照要求提供单位资质证明、项目方案等材料,于2021年526日前将材料报送到宁波贸促会。

七、项目执行

    有三家及以上供应商参与报名的,评审小组须严格按照评审要求组织评审;有两家或两家以下供应商参与报名的,由评审小组择优或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中标单位。

八、项目评审

合作期尾,对合作单位的项目执行、资金使用、实施效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绩效评价。

、项目管理

项目执行单位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项目。期间不得分包、转包,不得无故调整。

地址:宁波市宁东路 835 号 B 座 450 室

联系人:王嫱; 电话: 89386985。

                              宁波市贸促会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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