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国-东盟经贸洽谈会合作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21-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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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统筹利用中国贸促会资源优势,市贸促会拟于4月21日承办由中国贸促会培训中心主办的中国-东盟经贸洽谈会,并计划将原定于9月下旬举办的首届中国(宁波)RCEP成员国商协会合作论坛中最重要的经贸对接环节放在此次洽谈会中举办,从而更加高效精准地促进经贸培训、产业对接和项目洽谈。现发布2021年中国-东盟经贸洽谈会合作项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1年中国-东盟经贸洽谈会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3万元
三、合作内容:
1、2021年4月21日上午,组织30-40家已经或者有意向
与东盟国家开展业务的企业参加经贸推介活动;
2、2021年4月21日下午,选取2-3家行业龙头企业通过
线上方式开展企业及产品参观活动,并与外方企业进
行实时交流对接;
3、跟进并书面反馈对接成果。
四、申报单位条件: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依法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且上年度
年检合格的宁波市域内以某行业(产业)为依托而建
立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2、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员工具备与境外沟通交流的语言能
力;
3、有良好的信誉、稳定的工作团队及较好的执行能力;
4、有开展项目实施专业化产业服务项目的基础和经验,并
已经在东盟国家开展业务。
五、项目申报
申报单位按照要求提供单位资质证明、项目方案,于2021年4月13日前将材料报送到宁波贸促会。
六、绩效评价
合作期尾,对合作单位的项目执行、资金使用、实施效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绩效评价。
七、项目管理
项目执行单位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项目。期间不得分包、转包,不得无故调整。
地址:宁波市宁东路835号B座450室
联系人:王嫱;电话:89386985。
宁波市贸促会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