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宁波市贸促会向社会组织购买新材料成果转化及产业合作服务项目公告








根据《关于公布2021年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的通知》(联席会议〔2021〕1 号)文件精神,为服务于新材料产业成果推广和技术应用,对接上下游产业提供落地的资源对接、技术支持等服务,搭建新材料成果转化及产业合作服务平台。宁波市贸促会拟通过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实施此项目,现将项目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材料成果转化及产业合作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20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
1.研究成果产业化促进平台
结合技术力量和行业专家团队,对新产品、新材料做深入的分析,出具质量评估和行业对接前景报告,并建立对标档案,为合作企业逆向研发和新品规划做好技术支撑。为100家以上企业提供新技术、新产品信息服务。服务对象或受益者满意度预计在90%以上。项目的推出将深受广大企业的支持和欢迎,具备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2.新材料技术对接活动
依托市贸促会等有效渠道、借助大数据对接平台和工具,对涌现的科技型、环保型、创新型研发成果,实现有效梳理和对接。举办2场以上对接、新品推介、培训、技术分析等活动。
四、申报单位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且近两年年检为三星级以上;
2.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员工具备与境外沟通交流的语言能力;
3.有稳定的工作团队及较好的执行能力;
4.有开展项目实施专业化产业服务项目的基础和经验;
5.在宁波的省级及省级以上产业研究院,具有良好的信誉。
五、项目申报
申报单位按照要求提供申报单位资质证明、项目方案,于2021年3月24日前将项目申报书报送到宁波市贸促会,并将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发至联系人电子邮箱。
六、项目评审和立项
宁波市贸促会成立评审小组对提交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主要审查申报单位的资质、申报项目的主要内容和预期社会效益,以及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和创新性。评审通过的项目由宁波市贸促会批准立项,并通过宁波市贸促会网站向社会公布立项结果。
七、项目管理
项目执行单位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项目。项目一经立项,不得分包、转包,不得无故调整。项目应于2021 年内完成,并于12月31日前报送项目执行报告,具体包括项目执行、资金使用、实施效果等内容。
地址:宁波市宁东路835号B座436室
联系人:王佳玫;电话:89386786;邮箱:1442810308@qq.com。
附件:
2021年宁波市贸促会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申报书
宁波市贸促会
2021年3月16日
附件:
2019年宁波市贸促会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
项目申报书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宁波市贸促会制
项 目 申 请 表(一)
项目名称 | |||||||||
申报单位 | |||||||||
登记证号 | 成立时间 | ||||||||
业务主管单位 | 通讯地址 | ||||||||
实施区域 | 项目时间 | ||||||||
年检结论 | 评估等级 | ||||||||
户 名 | 是否列入 推荐性目录 | ||||||||
开 户 行 | 开户账号 | ||||||||
项目负责人 | 办公电话 | 手 机 | |||||||
项目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手 机 | |||||||
项目资金 | 申报资金 | ||||||||
配套资金 | |||||||||
项 目 预 算 | |||||||||
社会服务具体支出内容 | 数量 | 单价(万元) | 金额(万元 ) | ||||||
合计 |
项目申请表(二)
项目方案 (包括项目背景、可行性、主要内容、进度 安排等) | |||
预期效果 (项目解决的问题与社会效益) | |||
项目特色 (创新性、示范性、可推广性) | |||
受益对象 | 预计直接受益数 | ||
申报单位概况 (本单位基本情况、工作团队、已有社会服务经验、品牌荣誉等) |
项目审批表
申报单位 |
我单位保证项目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已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方案,确保项目如期完成。将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接受项目监管、审计和评估,并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审批意见 |
经专家评审,现予以立项,立项资金为人民币 万元。
宁波市贸促会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