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贸促会签发首份中巴优惠原产地证书
发布日期: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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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浙江省宁波市贸促会为宁波某医药有限公司签发首份《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项下优惠原产地证书,出口货物为双氯芬酸钠注射液,减免关税约27200元人民币。
《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于2006年11月签署,并于2009年和2019年升级,主要覆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等领域,是中国与南亚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贸协定。
宁波市企业与巴基斯坦的贸易往来比较密切,今年以来已有103家企业通过贸促会办理了586份出口巴基斯坦的一般原产地证书,总金额达5387.1万美元。
中巴优惠原产地证书是企业享受中巴自贸协定关税减免和通关便利等优惠政策的关键凭证,中国的出口货物可凭此证书依据相关规定在巴基斯坦海关享受关税减免实惠。
宁波市贸促会积极落实国家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要求,于11月10日正式启动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签发工作。
据悉,该证书签发实行全程免费,贸促会网上签证系统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平台规范运行,向企业免费开放使用。
此外,为推动线上便利,该证书采用ECO电子签证方式,实现原产地证书制单、申报、审核、打印全程电子化和本地化。
为保障安全便捷,该证书采用电子签章、加密传输、防伪打印技术,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登录贸促会网站查询信息、辨别真伪,证书电子数据经中国海关实时传输巴方海关, 便利出口货物快速通关和享惠。
截至目前,宁波市贸促会可签发中国已实施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